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 |
搜狐韩娱讯 北京时间6月29日上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金在中等3名东方神起成员在29日否认了韩国某媒体报道的他们向SM公司索赔300亿韩元的内容,称他们提出的索赔额只有30亿韩元。
担任金在中等三人法律代理人的律师在29日上午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金在中等人向SM公司提出的索赔额是每人10亿韩元,总计30亿韩元,并不是此前某媒体所报道的300亿韩元。
该律师表示,金在中等人除了向SM公司索赔这30亿韩元以外,还索赔了SM公司至今未支付给他们的相关酬劳,但是这笔钱也绝对没有300亿韩元,至于具体金额将在不久后公开。
金在中等三人在最近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主张,SM公司与他们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从出道之日起长达13年的协议期实际上等同于终身协议,而且协议上规定的各个条款与赔偿金也都对东方神起不公平,主张东方神起与SM公司的协议应被视为无效协议。金京民/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