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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在中等三人提交诉状 向SM公司索赔300亿韩元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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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Y DAILY
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
已经脱离东方神起的三成员金俊秀、朴有天、金在中

  搜狐韩娱讯 北京时间6月29日上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与SM公司决裂的金在中等3名东方神起成员28日再次向法院提交诉状,向SM公司提出了高达300亿韩元的天价索赔。。

  据负责此案的首尔中央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金在中等人在这次提出的诉状中反驳了SM公司所说的将合约期限定为13年是为了进军海外市场的主张,并称合约中所规定的相关赔偿协议不仅单方面的对东方神起不公平,而且赔偿金额也过高,应被视为无效协议。

  金在中等人表示,因他们与SM公司签署的协议应被视为无效协议,SM公司通过东方神起所得到的收入也应被视为不当利益,应返还给东方神起5名成员。金在中等人在诉状中要求SM公司先赔偿给他们每人10亿韩元,再将东方神起这几年创造的总计600亿韩元中属于他们三人的300亿韩元返还给他们。

  东方神起在去年7月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中止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同年10月法院批准了金在中等人的部分要求,规定在此案有正式结果前SM公司不得干涉金在中等三人的演艺活动。金京民/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狐狸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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