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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神起商标权不属于SM 有望继续以此名称活动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4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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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Y DAILY
知情人爆料SM公司无东方神起组合名称商标权
知情人爆料SM公司无东方神起组合名称商标权

  搜狐新韩线讯 北京时间8月4日下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东方神起成员与SM公司之间的矛盾日益升级,在SM公司8月3日晚发表声明爆料东方神起在过去5年赚110亿韩元后,东方神起三名成员的一名好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代替东方神起三名成员反驳了SM公司的主张。

  对于SM公司主张的东方神起在过去5年赚110亿韩元,这名从东方神起出道前就与他们认识的好友表示,就算按SM公司的主张,东方神起在过去5年赚到110亿韩元,扣掉税金后算下来每个人一年的收入只有2亿韩元而已,而东方神起仅今年上半年在日本发售的专辑就为SM公司带来了高达330亿韩元的收入,如果把东方神起出道以来发售的全部专辑和单曲碟总共48张专辑全部计算在内,SM公司已经不知道通过东方神起的唱片赚了多少钱,只给东方神起110亿韩元明显不合理。

  这名知情人士还指出SM公司采取了将所有支出全都算到东方神起身上,建立分公司将一笔收入分成好几份等方式克扣了东方神起应得的收入。他举例称,东方神起在日本的活动收入并不是直接归算到SM公司的收入,而是SM日本公司与SM韩国公司按一定比例分配,再由SM韩国公司从自己的一份中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分给东方神起,这样一来东方神起所得到的自然就比他们原来所能拿到的少了很多。而对于SM公司主张送给东方神起的豪华进口轿车,这名知情人士表示,这辆车虽然SM公司名义上是赠送给东方神起,但实际上依然是SM公司名义下的财产,不能说是东方神起所有。

  据悉朴有天等三人对最近SM公司毫无诚意的发言大失所望,已经失去了与SM公司继续进行协商的信心,将等待法院做出判决。而据这名知情人士透露,即使朴有天等三人与SM公司解除协议,东方神起也不会解散,无论是朴有天等三人先行与SM公司解除协议后郑允浩等二人再与SM公司解除协议,还是朴有天等三人与郑允浩等二人分属不同的经纪公司继续以东方神起的名字活动,都是有可能的事情。

  目前SM公司对东方神起这一组合名称有没有商标权成为了东方神起是否能够继续纯在的关键问题,对此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因为东方神起组合名称中有“东方”这一指特定方向的词汇,根据韩国相关法律不能登记为商标。实际上SM公司曾在2004年就对这一名称提出过商标申请却没能通过审查,因此即使朴有天等三人最终与SM公司解约,继续以东方神起这一名称活动基本没有任何障碍。金勇宇/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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